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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职业学院信息公开2021-2022学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11-05   

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2)10号)精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相关要求及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荆门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在荆门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网查阅或下载。

如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荆门职业学院校办联系(地址:荆门市军马场路3号,邮编:448000,联系电话:0724-6075362)。

一、概述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学院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将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不断强化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为做好2021-2022学年度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第29号令《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相关规定,就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学院各系部、职能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系部、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本部门信息公开有关事宜,学院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承办部门。

(二)编制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学院依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2)76号)精神,编制《荆门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清单》,进一步明确公开事项、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及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为促进依法治校,加强我院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建立“阳光高校”,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我院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院主要通过六种方式公开发布信息:一是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我院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的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与方法以及招生、招聘、公示、收费、考试、部门行事历、财务运行等相关重要、重大信息;二是利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对学院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三是通过张贴栏和LED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等媒介发布信息,扩大学院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四是以会议形式向教职工公布学院重大信息,如学院定期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对学院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学生代表座谈会;定期召开全院教职工情况通报会,通报学院信息公开情况;利用辅导员会议及班会、政治学习机会,及时将学院的重大措施决策和发生的重大事情向全院学生公开。五是通过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六是积极使用新媒体,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发放通知和通报重大事件。

在所有形式中,学院门户网站是最常用和最受欢迎,也是最主要的公开形式;新媒体方式也逐渐受到学生重视,随着时间推移会成为重要的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1-2022学年度,全校主动公开信息共计643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和方式

(1)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办公系统及学校二级机构网站等网络平台;

(2)文件、简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

(3)校园广播、学院网站、微信平台等;

(4)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

(5)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会议、教代会等会议形式; 

(6)其他方式。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信息

公开的信息:学校发展规划和财务工作年度计划;学校制定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报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表等;物价部门备案的各类收费项目、标准和学校监督投诉电话;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审情况;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维修工程的招投标信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有关事项。

公开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文件资料、学校网站、布告栏、通知书、教代会等方式主动及时予以公开。同时,按要求积极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上报各类财务信息。

(2)招生信息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印发荆门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对外公示学院25个招生专业,公示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程序、入学测试、数据管理要求,在各类招生杂志、媒体、报纸、网站等渠道上发布,及时解答学生疑问。结合实际,利用微信、微博、网站、报纸、广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发布招生专业、收费标准等基本信息,按照省招办统一安排程序录取学生,及时注册学籍,严格审核学生基础学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职院招生信息公开基本情况。学校招生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原则,切实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坚持“阳光招生”。按要求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信息之外,还通过《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包括《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事项和其他事项。本学年度,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如实公开了我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各专业收费标准,录取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除网络、现场咨询会、校园开放等形式外,继续坚持使用我校官方QQ、电话解答学生及家长各种疑问。全年度荆门职业职院招生计划3995人,录取3911人,实际报到3668人。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各个环节,开通对外申述渠道,考生可以通过我校设立的招生监察电话进行申诉。形成了完备的制度体系和严格的工作程序。学校没有违规招生和非法招生。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度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减免情况。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公开信息,规定了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按规定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经验: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职责明确,积极部署实施,让公开成为一种习惯。2021-2022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各项要求,信息公开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和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不断进行规范;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

明确各部门公开职责,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细化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建立评议与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师生评议、监督检查推动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尽可能避免工作疏漏,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设立专项研究课题,加强对构建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的研究分析。

(二)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及教育培训力度

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和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做到明确人员、明确职责、明确要求,形成一支高素质稳定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人员信息工作能力和水平,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推进学院各系部、部门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三)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根据师生和社会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更为有效便利的公开方式。在利用好网络平台等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对于师生关注的热点话题,不断拓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加强与师生及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以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岗位职责,以公开促透明、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便捷。

荆门职业学院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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